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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年10月12日 星期日

陳文茜:「正義之油」絕非最後的黑

我的陳文茜:「正義之油」絕非最後的黑心(陳文茜)
2014年10月11日
http://www.appledaily.com.tw/appledaily/article/headline/20141011/36139691/我的陳文茜:「正義之油」絕非最後的黑心(陳文茜)

我們如何淪落為黑心食品之國?答案一,當然是商人唯利是圖,沒有良心。

答案二,我們的罰則,尤其是罰金太少、輕到沒有嚇阻作用。

台灣自2011年5月首度爆發重大食品污染,許多加工食品添加了塑化劑或化學物品。那一年是「民國一百年」,也是台灣「黑心食品元年」。在那之後,行政立法第一度修正《食品衛生管理法》,對違法者可處以六百萬以下罰鍰,即使危及大眾健康也僅1000萬以下罰鍰,7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
獲利是罰鍰數十倍

從「黑心食品元年」起,我們每隔一段時間即面臨食品安全的恐慌;黑心從未結束。自2013年至2014年10月共有大統混油事件、強冠餿水油事件,正義餿水油事件……。法律修訂後,沒有嚇阻黑心食品事件,政府也做不到其宣示的食品添加物追蹤系統。為什麼?

一個簡單的算術,以強冠或正義餿水油的獲利計算,帳面上一年即數億;1000萬以下罰鍰「輕罰」之下,當然有勇夫。政府本來沒有足夠追蹤能力,逮到機率可能只有千分之一,獲利卻是罰鍰的數十倍;這種輕罰之法等於變相告訴黑心業者:放手幹吧,台灣法律替你們開了綠燈。

以2014年2月5日公布、已接二連三出事後不得不再修正的《食管法》,攙偽或假冒、添加未經許可之添加物罰鍰,只是罰金由6-1500萬元,提高為6-5000萬元;刑責3年以下提高至5年以下。

依此法如果一個黑心食品的老闆,被逮到了;他可以依公司規模之龐大未過問採購細節,不負刑責,因為刑事以故意為前提。其次,罰鍰對象只限攙偽上游廠商並非可能知情採購的廠商,所以罰金連6萬都不用繳納,損失的商譽才是他考量的範圍。但我們政府的人手不足查證無力,即使已經由在野黨檢舉的「正義」,都需經過二周時間才揭發。

美國國稅局IRS對於逃稅,第一個抓漏能力世界一流,第二個是罰金為其「逃漏稅金額三至五倍」。如今新的《食管法》又來了,行政院2014年9月25日第三度再提修正草案,號稱「加重黑心廠商的刑責及罰金」「大幅」提高對攙偽及假冒產品的罰鍰額度,其上限仍然只是從5千萬元,提高至2億元。

我的疑問一:黑心食品業者追求利潤,其「黑心」已到了沒有上限,為什麼罰鍰額度需設「上限為2億元」,而非歷年不當獲利之三到五倍罰金?
我的疑問二:若是「明知」其採購可能為黑心商品卻仍販賣大眾的食品業者,只有退貨、道歉嗎?他們除了商譽信用破產外,不應負起連帶民事賠償或刑事責任嗎?民眾信賴的是他們的品牌,並非上游廠商例如「正義之油」。

不嚴懲食安仍無解

我的疑問之三,身為食安專家的郝龍斌市長早已在國民黨中常會要求立「證人檢舉高額獎金」條款;鼓勵知情而有良心的員工檢舉,才能有效杜絕不法。但目前一修再修的《食管法》,檢舉獎金永遠只有數十萬;那一個員工瘋了,冒自己失業、同仁圍剿、老闆可能找黑道滅口的風險,「勇敢地」為幾十萬站出來?

台灣人可能必須承認,市面上一定還有許多未知的黑心油、工業涼粉、砷乾貨尚未被發現。每天仍依三餐,進入眾人的肚子裡。沒有成比例的、有效的嚇阻的重罰,請不要告訴我,「政府已遏止」,這次「食品已管理」,或者這一次「正義之油」將是最後。

電視節目主持人

2014年10月4日 星期六

陳文茜〈我們真正的英雄〉



我們真正的英雄

他們若走在街頭上,與你擦肩而過,你不會意識這個身著「警消」「義消」勳章的人,代表什麼意涵。這項職業,沒有忠烈祠,沒有名望,我們一直吝惜給予他們掌聲。

直至此次高雄不幸氣爆事件。

熊熊異味中,每個人皆在逃離;衝進現場不顧生命危險的是這些我們從不認識的「小人物們」。我看著一張高雄市府發佈的生硬表格,氣爆意外死傷名單,其中「警義消4死22傷,目前尚有消防局主任秘書林基澤和小隊長劉耀文失聯,名單持續更新中…」

死者名單第一位黃國棟(男,苓雅消防分隊小隊長),王中(男,50歲,消防隊員),黃尚強(男,57歲,義消),陳進發(男,前竹東里里長)…。黃尚強為義消總隊副隊長,真正的職業工作是汽車修護工作。他擔任義消超過25年;換言之,我們今日許多人舉起大拇指稱呼「社區公益」的角色,他已參與25年,從年齡32歲開始。

每次火警,眾人尖叫,火花四竄,馬路上消防車噹聲大響,其中總有一部分「義消」,往火裡跳,往死裡鑽。他們工作惟一的報酬:榮譽。救出一個人是一條命,夜裡脫了防火衣,洗個澡,覺得自己的生命存在,具備無比意涵。至於其他呢,「零」。無論救災表現如何,救災過程多麼英勇,犧牲奉獻皆沒有獎金報酬。頂多如黃尚強,2006年領了一紙獎狀:全國消防暨義消楷模。

依據消防法,義消因傷致殘者若重度或極重度,殘廢給付約110萬;死亡者282萬。依台灣目前物價房價,這筆錢應該無法養活一家人;擔任義消者,在乎的從來不是存摺數字,只是心頭那顆始終熱情的心,生命的自我期許。

黃尚強已57歲,以一個人的體力,早過中年即將邁入老年。他仍堅守「無給職」的榮譽角色,在一個功利價值彌漫的社會;在一個人人推諉政治道德低落的國度。檯面上的大人物都在攬功勞、逃責任,檯面下的他們卻仍擋不住熱騰騰的心跳,一次又一次赴湯蹈火,直至終了。

死亡名單中另一位殉職的王中,現年也50歲了。他是成功消防分隊員,原為陸軍官校第五期畢業的職業軍人。退伍後,當上消防隊員至今。王中兩年前值班時中風,曾在家休養半年。家裡住屏東潮州,工作於高雄;想來家境不會太寬裕。2014年7月31日深夜與8月1日清晨日期交接的時刻,他的生命無法跨越。王中的妻子回憶先生中風後,她已力主退休,「沒有健康,人生什麼都是空的」;王中不是國家領袖,却以「天下為己任」,他擔心消防隊人手不夠,「弟兄們難為」。

那一夜轄區執勤三小時,深夜了,對一個曾中風的人在深夜工作熬夜,是非常忌諱的事。但那是對「愛惜生命」的我們;對消防隊員最可怕的災難總在深夜。王中接獲民眾通報,前往現場,最終在凌晨左右的致命氣爆中,被翻覆的消防車壓著,喪身他「最愛」的工作。

王中的妻子知道先生走了,失聲慟哭,嘆口氣,然後輕輕說了一句令人敬佩的話語:「身為消防員的妻子,隨時都有心理準備。」

她並未選擇追究責任,誰殺了我丈夫?高聲質問為什麼丙烯等化工管線經過民宅區?......她喃喃的說:「他答應明天帶我們一家出去玩。」

王中走了,留下兩個女兒,一個18歲,一個16歲。二個稚嫩青春女孩,從此人生留下無法彌補的空白。

氣爆意外,爆出了太多驚懼、悲傷、遺憾、與恐懼。有人會因此離開警消職位嗎?有人趕緊丟掉「義消」的臂章嗎?我看到的是死亡爆炸後,台灣底層小人物不變的良善、熱誠…炸毀一條街後,死亡二十多人後,重傷267人後,更多警消加入,更多軍人支援。

誰後退了?誰藉機閃躲了?

那種「智慧」與「殘酷」,從來只保留於「上層」「上流」社會的某個圈子。

原來台灣底層未曾忘却善良;原來那些愈是沒沒無名的小人物,擁有愈高貴的靈魂;原來關於什麼叫「赴湯蹈火」,我們所知的多麼狹隘!多麼表面!

一個個從沒聽過的名字,才是我們的英雄。所有的口號,只有一句真實的字眼叫「無私」;在灰暗城市裡找不到方向,可能是你忘了用最簡單的方式,付出自己,愛這個社會。

「人手不夠,弟兄為難」。喪身氣爆瓦礫下的黃尚強、王中、黃國棟、陳進發......在天堂,如是說。

(原刊於《蘋果日報》2014.08.02)